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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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信息公开 教学单位 职能部门
其他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关于胡晶晶、严永和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民大干〔2020〕14号
各单位:
根据本人申请和工作需要,经9月10日学校2020年第16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胡晶晶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科学研究发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严永和同志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继续担任法学院专任教师。
特此通知
中共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