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早日成才,根据吴泽霖教授遗愿,学校决定设立吴泽霖教授奖学基金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第三条 吴泽霖教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评选名额根据每年度经费状况另行通知。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政治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能继承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有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的发展而献身的精神;
4.遵纪守法,严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5.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基础扎实,积极进行科学研究,成果比较显著。
第五条 具体条件
1.一等奖
(1)曾四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校级荣誉称号为: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青年标兵,优秀团员、优秀(模范)团干,下同),其中一次必须为校“三好学生”称号;
(2)曾一次获得省级或以上的荣誉称号(省级荣誉称号指在省厅(局)级(含省厅(局))以上的单位组织的,并获三等奖以上的荣誉称号);
(3)评奖前所有课程累计平均成绩88分以上(含88分),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参评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占专业的前15%;
(4)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八级)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6)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3000字以上);或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1000字以上的文章4篇(其中须有一篇获奖);或有一项明显效益的技术革新和创造发明成果。以上三项具备一项即可,但须是第一作者或主要参加者(排名前三)。
2.二等奖
(1)曾三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其中一次必须为校“三好学生”称号;
(2)评奖前所有课程累计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含85分),且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参评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占专业的前20%;
(3)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八级)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或四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四级)成绩达总分的75%以上;
(4)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5)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3,000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1000字以上的文章3篇,或有一项经学校、学院和科研处认可的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此三项占一项即可,但须是第一作者或主要参加者(排名前三)。
3.三等奖
(1)曾二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其中一次必须为校“三好学生”称号;
(2)评奖前所有课程累计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且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参评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占专业的前20%;
(3)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八级)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或四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四级)成绩达总分的65%以上;
(4)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5)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3000字以上),或在省级报刊上发表文章1000字以上文章2篇。此二项占一项即可,但须是第一作者。
注:在科研条件方面,研究生申请者须有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公开发表论文。
第三章 评选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吴泽霖教授奖学金分三级评选审定:
1. 各学院初评。
(1)各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2)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所评出的候选人情况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各学院将候选人的材料进行整理,填写推荐表,并报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办公室。科研成果材料必须有原件。各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
2. 学生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整理、审核。
(1)对各单位候选人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材料报学校“吴泽霖教授奖学基金委员会”。
3. 基金委员会评定。
学校吴泽霖教授奖学金基金委员会对参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 吴泽霖教授奖学金评选工作于每年十月份进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中南民族大学吴泽霖教授奖学金评选的有关规定》(民大学管[2005]26号)同时废止。
第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1:吴泽霖教授奖学金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2:吴泽霖教授奖学金院(部)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