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政策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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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等文件要求, 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落实“十三五”规划,努力做好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大学生就业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民生大局,要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学校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质量”这个中心,以“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创业”为目标,以“提高学生职业发展能力”为主线,增强毕业生就业创业竞争力,扎实推进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实施就业工作纳入学校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主体责任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形成全校师生关心、关注毕业生就业工作局面。成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和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

二、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基层就业渠道

2.积极开辟毕业生就业市场。要落实“走出去、请进来”工作思路,积极组织人员深入人才市场、用人单位开展调研,与人才市场、用人单位保持沟通联系,建立合作关系。要全面深入了解用人单位事业发展以及人才需求情况,结合毕业生专业结构及专业优势,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形成以学校所在地—中国光谷腹地为中心、武汉经济开发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为线、长江新区为面的就业市场网络,确立面向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的就业市场格局。要不断开拓民族地区就业市场,积极邀请民族地区的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加强与中小微企业联系,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3.推进毕业生留鄂留汉就业创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引导、促进学生留鄂留汉就业创业放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宣传相关政策,鼓励与地方政府签订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新创业合作协议,力争让更多的学生留在湖北工作和创业,推动武汉发展,促进湖北进步,增进民族团结,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契机,大力配合实施各级政府组织的“我选湖北”“促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计划”等活动,主动邀请在鄂企事业单位进校院开展宣讲、座谈和招聘人才,积极向湖北省内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创业。

4.努力推动全员参与就业工作。要积极推进教师参与学生就业工作,鼓励教师利用与企、事业单位开展科研项目合作的契机,帮助建立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基地,鼓励教师聘用毕业生为科研助理。要充分发挥科研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科学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载体,加强科研服务地方的职能。科研团队要利用自身的科技优势为湖北地方的企业或其他单位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和提供指导,尤其关注湖北民族地区的重点领域、行业的科研服务,优先发展涉及民生、产业优化升级科研项目。

5.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开拓就业(实习)实训岗位。紧紧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国家重大战略,立足学校所在地湖北作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枢纽,主动对接人才需求,向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大力推进学生到湖北企业实习实训工作,加强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实习实训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院校派出交换学生、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赴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沿线国家学习、深造。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院校孔子学院之间的合作交流,大力推进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等相关学院宣讲、介绍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推选更多合格的毕业生,赴海外从事志愿者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国际组织任职、实习。

6.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好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继续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项目。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海报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基层项目和典型个人,组织政策答疑会,做到毕业生人人知晓。及时出台培训计划和措施,借助党校团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成长守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学生训练营、“好巴郎”民族团结工作室等有力抓手,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学生培养质量,积极鼓励各民族优秀毕业生扎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基层、发挥其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7.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同兵役机关组织开展征兵政策咨询,通过兵役机关专业人士为有志参军的同学及时传达、解读各类政策及疑惑,积累往年的经验,加大对应征入伍典型宣传,增强学生携笔从戎热情。对应征入伍及复学的在校生,在应征前和复学后的选课退课上应有相关优待;对退伍复学的学生应免修体育课,退伍复学新生可不参与军训的同时鼓励其参加当年新生军训助训。按照兵役机关的征兵工作安排,在假前组织并完成应征报名学生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等工作,并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学生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通过设立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实现学费代偿等方式,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资助,保障国家相关政策得以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8.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建立以生为本的课程体系。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机制,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与科研院所、相关行业部门共同推进全流程协同育人,建立培养目标、教师队伍、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同机制。建立校内学科专业联动机制,健全招生、培养、学生管理、就业协同机制,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育人体系。强化实践教学体系,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加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力度,加大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和孵化器建设,兼顾基础与前沿,统筹各类实验教学资源。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实验班管理制度,改革学生选拨方式和管理方式,既注重拔尖学生培养,也着力于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的特殊培养。

9.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创建一流专业专项工作,着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积极设置“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领域亟需相关专业,调减与学校办学定位不相符、社会需求不旺盛的专业,提高优势特色专业集中度。组织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填报,做好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工作。做好毕业生、用人单位调研反馈,积极开展第三方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反馈,全面分析学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状况。建立专业设置、学生就业与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相衔接的预测预警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四、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10.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全覆盖”。为切实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修满3个创新学分、2个创业学分才能如期毕业,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学生可以通过选修线上、线下创业课程、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自主创业、参加创业竞赛等多种途径获取创业学分。依托创新创业学院,统筹全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开启神奇的创业之旅》等课程管理工作,为学生开设就业创业课堂教学,鼓励教师编写出版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11.加大创业基地建设和资金扶持力度。建设学校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器示范基地,为创业学生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要设立校级大学生创业基金,并为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孵化提供资金支持。成立科技孵化器种子基金,助力学生创业公司投融资。依托学校在科技、文化创意尤其是在少数民族文化科技领域的独特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学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申报文化部“中国·光谷”中华文明创业园,全力推进“环中南民族大学创新经济圈”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着力培育少数民族文化创意、民族中医药、生物科技、“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和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石榴籽众创空间建设,着力办好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12.启动少数民族创业精准帮扶工程。运用各种资源,成立中南民族大学疆藏少数民族创业精准帮扶基地,成立专项创业基金,集众力、聚众智开展专项精准帮扶工程,打造社会帮扶疆藏少数民族创业的平台,开展系列特色型帮扶行动。推动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携手创业,发挥大学生创业典型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深入交往、交流、交融,每一创业团队里必须安排少数民族学生,实现各民族学生携手共同创业,积极培育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创业团队,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谱写各民族学生共同创业的时代华章。

五、加快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

13.加大就业创业导师队伍培训。提升创新创业导师水平,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项目对接和培训实训等指导服务。鼓励教师参加教育部高校就业创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团中央KAB创业培训班、湖北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项目及湖北省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等提升计划,除了内部挖潜之外,学校从校外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打造了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创业教育的教学研究队伍。要加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学习国家及省市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成立就业创业宣讲落实专班,向各学院和学生解读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相关政策。

14.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力度。要举办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注重指导活动实效,提升学生就业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咨询力度,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进一步探索用人单位、校友、专业教师、辅导员等进课堂的综合指导途径。利用好湖北省各级政府搭建社会智力专家进校园平台,精心组织好对接活动,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和职业规划指导活动。

15.强化就业创业精准服务方式。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模式,准确掌握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实现人岗精准对接。完善就业信息员制度,搭建好信息互通桥梁。聘任毕业生为就业助理,收集与发布就业信息、了解毕业生就业动态、反馈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学校、学院、年级、班级之间的纽带。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就业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平台、校园网、电子显示屏、就业工作QQ群、就业指导知识展板、就业橱窗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就业相关资讯,帮助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政策和招聘信息。

六、重视特殊群体就业,开展就业困难学生帮扶

16.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和范围,努力组织力量,加强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用人单位联系,积极联系民族地区企、事业单位来人来函招聘毕业生;宣传各地、各部门有关落实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政策,鼓励少数民族毕业生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和岗位就业,建设美好家园。继续开展新疆籍、西藏籍及边远地区少数民族毕业生公务员培训班,鼓励他们参加学校举办的数学、英语等基础统考课程考研辅导班。对有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采取个别辅导,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其进行就业指导活动,发放求职补贴,使其顺利就业。

17.切实做好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工作。积极帮扶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准确掌握家庭困难、身体残疾、社会孤儿、烈属等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建档立卡,根据特殊群体的特点,着重开展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推荐的“一对一”帮扶措施。按照各级政府有关政策,根据相关条件,积极为特殊群体学生申报求职补贴,同时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援助困难毕业生。

七、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制

18.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就业工作考核方案和学生升学工作奖励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在注重就业率考核的同时,逐步加大对签约率和升学率的考核,提升就业质量;严格执行就业统计核查制度,严禁在就业率上弄虚作假;落实学院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学院要加强就业工作的主动性,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就业工作会议,周密布署,扎实推进。依托创新创业学院和就业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开展自主创业项目的指导帮扶和创业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定期召开就业创业教育工作专题推进会,整合校内外一切资源和力量,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八、深化毕业生就业教育,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续工作

19.加强毕业生就业教育。要充分运用校园各种媒体,宣传解读国家和地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帮助毕业生熟悉和用好政策。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就业之星”评选,积极开展优秀毕业生回校作报告、巡回演讲等教育活动,浓郁校园就业氛围,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主动到基层一线、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实现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大学生诚信观念教育,使诚信就业成为大学生的基本素质。

20.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续服务工作。要做好毕业生离校后办理就业手续的服务工作,按相关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完善校友信息库。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及时通知其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切实做到“离校不断线、离校不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