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清单

中南民族大学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1 浏览次数:

中南民族大学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中南民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根据学校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共有八个部分: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91日起至20208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中南民族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scuec.edu.cn/)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南民族大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邮编:430074,电话:027-87532233,电子邮箱mdxx@mail.scuec.edu.cn)。

一、概述

本学年度,中南民族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湖北省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教育教学、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研究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协助、师生广泛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二)规范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学校按照《中南民族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10大类52项事项,逐一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相关信息,通过会议、文件、校领导接待日、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等传统形式和微博、微信、抖音、i民大手机APPQQ群等新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继续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按要求继续主动公开《清单》事项,主动回应师生与社会公众关切,公开学校章程、规划、决策等信息,特别是招生、财务、干部人事等领域的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面对信息公开工作新变化、新要求,学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2019年学校开展了办公室主任(综合科科长)业务能力培训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就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进行授课。2020年,学校为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购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手册》,不断提升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制定《信息公开发布办法及流程》,详细列明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以可视化方法增强信息发布的可操作性,提升信息发布的实效。学校还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信息公开检测工作,连续六年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湖北省省属高校信息公开监测,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测评的标准和细则,对照指标体系,查找工作短板,精准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全校各单位协同推进。学校对照《清单》52项具体事项,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并在信息公开网中予以充分授权,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责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通过网络监督审查、部门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予以及时通报、处理。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学校还参照湖北省做法,组建学生测评监督队伍,对校内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测评,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点对点反馈通报。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总体情况。本学年度,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出版校报18期,新闻2000余篇,图片2500余幅。在国家民委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校外媒体发布宣传稿718余篇。通过信息门户、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通知、文件等5500余份。仅20207-9月,学校官方微信就发布发布文章1074条,阅读总数为1477167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直以来,高校招生、财务、人事招聘、干部选拔等领域的信息是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重点。学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回应师生和公众关切。

1.招生信息。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和“30个不得”的规定,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到了全程公开。一是及时发布招生简章。利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学校的信息公开网、本科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为考生提供报考指南。继续发挥报刊等传统大众传媒宣传作用,在主要生源省(区、市)的有影响力的招生宣传杂志和报刊上投放招生宣传广告。二是及时开展招生咨询。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学校通过各类平台和媒体发布招生最新进展,并与考生及家长进行互动。同时,学校继续组织工作组赴各省(区、市)参加招生咨询会,与考生及家长面对面,现场答疑。组织学院专家、教授开展招生咨询视频直播活动近40场,参加线上线下咨询会30余场;校内各单位联合开展31个省(区、市)QQ群在线答疑;开通招生咨询“云热线”,接听咨询电话量超过1.2万个。三是及时公开招生结果。在招生录取阶段,学校的分省(区、市)、分科类、分批次录取人数和分民族第一次投档分、录取最低分均在该省(区、市)、该科类、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通过学校的本科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布。此外,录取结果、通知书寄送情况的查询都及时在学校招生网、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及研究生招生院网上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信访电话都安排专人值班服务。四是全程进行招生监督。学校坚持招生考试及录取各项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工作。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预留计划使用的集体商议,录取结果由纪检监察部门最终审核,有效地强化了纪检监察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监督力度。一年来,学校招生工作没有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2.财务信息。财务信息公开是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的重要内容。学校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公开相关财务信息,出台《中南民族大学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对于国家出台的各类财经法规制度,学校及时转发并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细化出台校内相关财务制度,通过财务网站“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等版块及时进行公开,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力强化财务政策传递,推动学校依法依规开展财务工作。二是预算执行情况公开。通过网上“财务查询”以及电话咨询等途径,积极满足部门“财务一支笔”、项目负责人随时了解、掌握经费收支、结余情况需求。逐月通报在建国家专项预算执行情况,并报校领导和印发相关项目单位,以便各单位及时掌握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推动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各部门“财务一支笔”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传达本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力求以“二次公开”的方式实现校内范围全覆盖。三是年度预决算公开。学校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和2020年部门预算按照规定要求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财务处部门网站对社会主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各项收费公开。对于学费、住宿费、各类考试报名费、服务性与资产性收费等项目,均事前上报省物价局、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信息,积极通过学校财务网站、收费现场设置收费公示栏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真正做到财务收费阳光运行。五是财务重大事项公开。积极做好财务重大事项工作,针对不同事项类别,主动向国家民委、湖北省教育厅报告,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开。

3.干部人事信息。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是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常规程序和关键环节。2019-2020学年度继续发挥信息公开网、学校主页、部门网站等渠道的综合平台作用,根据教职工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方便群众访问浏览。2020年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开通了疫情防控该期间教职工心理辅导专栏。一是加强官网主阵地平台建设,形成多渠道信息公开合力。继续发挥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的综合平台作用,将信息公开网、学校官方网站作为信息主动公开的核心阵地,在文字类信息基础上,陆续增加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信息,并根据教职工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方便群众访问浏览。继续在海内外知名报刊、网站发布公开人事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信息。通过国家民委官网、中南民族大学官网、中国教育在线、武汉华中高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斯奈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Facebook等国内外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参加国内现场招聘和海外视频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做好关键环节信息公开,接受多种途径咨询和监督。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信息公开责任清单,及时将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和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通过本单位网络和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变化和调整实时发布更新。在人事招聘、干部选拔、评选推荐、学者选聘等各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利用网络查询和信息发布功能,公布考试考核排名、任职公示、选拔推荐名单等,全体党员党费收缴、上缴、管理使用情况向各级党组织公开,各类人才工程、知名学者称号、出国访学名额等选拔工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告。在各项工作中坚持依规依纪,接受广泛监督。实时接受各类信息咨询、意见建议、线索举报,及时回复问询、解答疑问、回复举报,保障师生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将程序、纪律和监督落到实处。严格遵照上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规定,在人事招聘、干部选拔前,公开发布岗位需求、任职条件等信息,干部考察前发布预告,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入职前进行公示,保证各项工作程序执行到位,保证各关键环节落实组织程序,保证“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标准的实现。不断建立健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制度,制定了《中南民族大学非在编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中南民族大学关于教职工退休与返聘工作暂行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将“信息公开”作为制度规定和工作规范的重要内容和程序加以落实,形成“有章可依,有规必守”的良好局面。制定人事招聘考试、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方案,公开招聘方案定期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发布,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与命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纪委办、监察处对人事招聘考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防死守工作过程中的“保密原则”“匿名原则”和“回避原则”,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到位。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制作了流程图。本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任何个人和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广大师生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公开渠道顺畅、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满足了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良好,学校没有收到师生员工反映的信息公开问题。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的举报与投诉,也未受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度,中南民族大学在信息公开网建设、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还有很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下一步,学校将继续通过加强学校各单位的分工协作,精准对接师生和公众需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力度。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努力营造全员支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并将培训与交流、沟通相结合,提升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力争打造一支规范、高效的信息公开队伍。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继续用好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加强技术支持力量队伍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用好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录取、就业信息、公开招标、招聘信息、科研教学信息等内容要进行多平台、及时主动地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效率,营造阳光、透明的办学生态。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机制。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及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走访、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年度考核评比等举措,多种形式扩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监督的参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2020学年度,学校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表)

附表:中南民族大学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附表:中南民族大学信息公开清单事项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