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学校代码:10524
2023年我校共有57个学术型专业和29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欢迎报考!
二、请慎重选择第一志愿
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较多,请结合个人志向、备考情况、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请查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特别需要注意的情况: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接受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我校不同意本校在读研究生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我校各类工作人员均需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人事处审核后方可报考。
5.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殊要求,请查阅我校招生简章。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在报名、考试、录取、入校学习、取得毕业证后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学历,收回毕业证书。
四、报考点的确定
(一)武汉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选择中南民族大学作为报考点。武汉市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就近选择报考点。
(二)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点的确定原则上与统考考生一致。
五、报名流程
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报名公告(须知)。
特别提示:
(一)湖北省所有考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自带必备文具。
(二)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三)考生须诚信考试。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考试安排
(一)考生应当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电子版《准考证》。
(二)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七、同等学力人员的范围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截止2023年入学之日),达到与大学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
八、“双少”考生的含义
报考我校的“双少”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少数民族,并且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户口均在民族自治地方。
(二)必须是在职人员。
(三)复试后、录取前必须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协议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网上确认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四)“双少”考生不办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转移。
(五)“双少”考生可按全国单独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六)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定向就业考生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九、特别提示
(一)通讯地址是指省(市、区)/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详细地址。
(二)联系电话必须是正在使用的,经常处于开机状态。
(三)考生档案所在地是指人事档案所在地,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档案一般在就读学校。
(四)填写文字信息时,既要清楚明白,又要简明扼要。
(五)我校不允许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辅导班。
(六)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且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报名或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
(七)新生需在录取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八)请务必养成利用网络获取信息的能力和习惯。
(九)其他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十)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3396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