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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定于20214月10日(星期六)、4月11日(星期天)举行。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20214月10日(星期六)、4月11日(星期天)。

初试地点:中南民族大学15号教学楼2202-207教室(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具入场),座次安排张贴在考场门口。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日   期

           时   间

4月10

4月11

上午

8:30~11:30

英语

专业课

下午

14:00~17:00

专业课


说明:

1.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英语考试考生需自备2B铅笔和橡皮擦,主观试题应用黑色签字笔作答。

2.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20214月6至考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

3.网络考场查询

考生202149日登陆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s://www.webvpn.scuec.edu.cn/yjsy/),进入“通知公告”栏目点击“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查询系统”。

查询条件:“准考证号码”(即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而非报名号)、“证件号码”考场查询系统显示的信息:报名号、姓名、考生编号、考场编号、座位编号、考场地址、考场所对应的教室号。

如有疑问,请致电027-67843396咨询。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场考试。没有准考证的,不允许进场考试。忘记携带身份证的,应书面承诺下一场考试时提供复核,届时未能提供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座次依据考试号后两位对应的顺序就坐。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考生应诚信考试,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场考试。随身携带的物品集中存放在考场内指定位置。开考后,凡携带无线通讯工具、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所有考试科目成绩无效,此后两年内不准许报考我校。

3.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交头接耳,若有疑问,可举手示意监考老师。

4.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的指挥,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喧哗,发生严重干扰考场秩序的,以考试违规处理,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离开考场(如上厕所等),应自觉接受监考老师的监控。

四、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加试在复试阶段进行。

1.时间:拟安排在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学院另行通知。

3.方式:专业综合面试。

、防疫须知

1.所有考生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

2.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我校防疫规定,配合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

3.考生需提前打印《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附件)并如实填写,进入考场交给考务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4.建议考生考试期间佩戴口罩。在检查核对考生身份信息的时候,考生应主动摘下口罩。如考生拒绝摘口罩接受身份核对,考务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这种行为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5.考生入校时均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入校。第一次体温检测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高于37.3度须持有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不得入校参加考试。

6.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考生主动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7.建议平时体质较弱或流感易感人员提前做出核酸检测证明,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8.按照校园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机动车不能进校,请考生提前规划出行安排。

9.考生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其他事宜

1.资格审核

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核,携带准考证及报考资格所需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2.审核报考资格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其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论文原件,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3.对未能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考生应诚信为上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5.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不得超过6年。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在职人员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全日制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导师书面承诺第一学年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否则不予录取。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本校教职工的管理办法按照学校组织部、人事的规定执行。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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