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拟录取手续,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手续为定向考生签订定向协议书,非定向考生调入人事档案(如不能调入档案则要签定向协议书,同时取消参评国家助学金等资格)。现将有关调档、签订定向协议书等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调档手续的程序及要求
1.调档对象:
(1)非定向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持调档函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2)中南民族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移交工作,统一由研究生院与学校本科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科、学校档案馆协商办理,考生无需领调档函。(就业系统登记毕业去向管理--档案寄送信息内容:接档单位为“中南民族大学”,接档人“研招办负责老师”)
(3)中南民族大学职工的档案管理方式由学校人事处决定。
(4)定向培养考生(含与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在职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和双少考生)可以不调档。
(5)非全日制考生的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
2.调档函的领取方式:
领取方式为:网络查询下载
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7日
请拟录取考生于2021年5月27日起登陆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进入“通知公告”栏目点击“2021年硕士生调档函查询系统”(网址:http://yz.scuec.edu.cn/ddh/)。
查询条件:“准考证号码”(即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而非报名号)、“证件号码”。
查询系统显示的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码、证件号码及调档函电子版(可下载)。
3.档案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3396。个人提交的档案袋上须有密封签。(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人事档案”)
4.往届毕业生档案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10日,不能按时提交的,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须在7月10日前办理完毕。
5.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档案的接收,符合国家硕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由我校档案馆负责保管;档案不完整的,退回补充完整;违反国家硕士生录取政策的考生档案,按照规定程序退回原单位,同时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办理签订定向协议书的程序及要求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定向考生:
研招办打印附件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五份,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签字盖章邮寄给考生本人;考生收到后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签字,再由考生定向单位及其所在省级管理部门签章后,于6月15日前寄(送)2份(其中1份转存学习档案)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签订定向协议书的单位或省级管理部门应与网报信息、骨干生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一致。
2.非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定向考生:
请下载附件2中的《中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于6月15日前寄(送)至我校研招办。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留取2份,剩余的将于6月下旬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1份考生自己留存,1份交给单位)。
签订定向合同(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协议书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3396。(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定向协议书”)
特别提示:因部分快递公司不愿直接送达收件人,请同学们邮寄材料时选择邮政特快专递或顺丰速运。
三、其他事宜
1.录取通知书初步定于6月20号左右发放,请注意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的有关信息。
2.2021级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奖学金不冲抵学费。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4.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湖北省外新生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含正式和预备)报到时,须携带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和相关党员材料(党员材料须密封),两者缺一不可;湖北省内新生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含正式和预备)报到时,只需由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将组织关系转到录取学院,无需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携带相关党员材料(党员材料须密封),两者缺一不可。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均要交给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由学院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共青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接需按照线下、线上两个步骤完成。线下转接需以学院为单位,新生中共青团员须携带团员证和本人的团员档案等资料,入校后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线上转接需登录个人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操作。
6.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档案按原邮寄地址退回。
7.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27-67843396)。
附件:
附件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非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适用,一式五份)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