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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成之新闻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7-13 浏览次数:

民大发〔201154

中南民族大学“成之新闻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激励怀有中国传媒产业抱负与新闻理想的学子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才能,根据刘爱成先生及张静之女士的提议,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设立与宗旨

第一条 中南民族大学“成之新闻奖学金”系由人民日报高级记者、人民日报环球人物杂志总编辑刘爱成先生和首都女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张静之女士共同发起并捐资10万元设立,旨在鼓励我校学生在学习新闻理论、提高实践技能、追求新闻理想、实现中国传媒产业抱负的道路上不断努力、全面发展。奖学金的前期经费来源由捐资的本金(10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组成,后续经费来源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个人捐赠等方式组成。

第二章奖学金的管理

第二条 学校成立校友基金奖学金管理委员和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第三条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学校财务处和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经费的日常管理;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三章 评选范围、奖励标准、评选条件

第四条 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第五条 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1人,奖金3000元;

二等奖学金2人,奖金2000元;

三等奖学金5人,奖金1000元。

第六条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标明确,专业基础扎实,积极进行科研创新,成果比较显著。

(二)具体条件

1.一等奖

1)曾三次荣获校级荣誉称号(校级荣誉称号为:校学生标兵、校青年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模范)团干、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下同);

2)参评前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在95分以上(含95分),且无补考(重修)课程;

3)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或其他语种同级别考试);

4)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不含网络媒体)发表有影响的新闻作品8篇,或在省部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有影响的为第一作者的新闻类论文2篇(研究生要求发表3篇,3000字以上),此两项占一项即可。

2.二等奖

1)曾二次荣获校级荣誉称号;

2)参评前课程平均成绩在82分以上(含82分),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无补考(重修)课程;

3)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或四级考试达532分(或其他语种同级别考试);

4)在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不含网络媒体)发表有影响的新闻作品8篇,或在省部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有影响的为第一作者的新闻类论文1篇(其中研究生要求发表2篇,3000字以上),此两项占一项即可。

3.三等奖

1)曾一次荣获校级荣誉称号;

2)参评前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在88分以上(含88分),且无补考(重修)课程;

3)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或四级考试达462分(或其他语种同级别考试);

4)在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不含网络媒体)发表有影响的新闻作品8篇,或在省部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有影响的为第一作者的新闻类论文1篇(其中研究生2篇,3000字以上),此两项占一项即可。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每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初评合格后签署意见,并将材料汇总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委员会根据报送材料进行复评,并将结果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中南民族大学校友基金奖学金管理委员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成之新闻奖学金”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成之新闻奖学金”评选推荐汇总表.xls